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禹与农耕-浙江大禹文化发展基金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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禹与农耕

农耕文化,是指由农民在长期农业生产中形成的一种适应农业生产、生活需要的国家制度、礼俗制度、文化教育等的文化集合。从原始的刀耕火种到粗略分工的男耕女织,再到精耕细作,再到有技术支持的现代化农业,可以说中华民族的发展历史也是农耕文明的发展的过程。农耕文化并不仅仅是简单的生产方式,也是一种生活方式,更是一种思想理念、思维方式、价值学说,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,其中包括农学思想与学说、农业技术的传承、生态农业的推广与发展、农林牧渔的现代化创新与变革、水文化及治水文化、饮食文化、民间艺术等等;“仓廪实而知礼节”,可以说农耕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源。

四千年前的大洪水时期,早期农业几乎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。与此同时,大禹及其助手—稷与伯益在治理洪水的过程中,“通九道,陂九泽,度九山。令益予众庶稻,可种卑湿。命后稷予众庶难得之食。”不仅治理了洪水,也使土地恢复了生机,然后“人得平土而居之”。

可以说,大禹及其团队在治理滔天洪水的同时还恢复了农业,甚至促进了早期农业的发展。一般来说我们提到上古圣贤首先想到的是神农氏,而后是周的先祖、禹的助手——后稷。但实际上,根据先秦文献,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,禹与农业也是关系匪浅。

关于禹最早的也最有名的形象,应当是山东嘉祥武氏祠的画像石了,武氏祠中出现了众多的帝王圣贤的形象,其中就包括禹。而禹的形象即是手持耒耜。这也是目前最广为人知的禹的形象。耒耜也是一种农业工具,主要用来翻土松土;耒耜也是先秦时期重要的农耕工具,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神农氏,据《周易·系辞》记载,“(神农氏)斫木为耜,楺木为耒,耒耜之利,以教天下。”耜,又称之为臿,故《说文》云:“耜,臿也。”战国也有耒臿的说法,如《韩非子·五蠹》有“(禹)身执耒臿以为民先”的说法。

禹在治水过程中,通过耒耜松土,来恢复土壤肥力,并启用伯益、后稷来进行后续的农业种植工作。据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记载:“(禹命)后稷教民稼穑。树艺五谷,五谷熟而民人育。”禹“以求贤人,欲尽地利”且“造井示民”,可谓“至劳也”。足见其对农业种植的用心与重视。另外禹还“教民鸟田”,以“畴粪桑麻,播种五谷”,使“大越海滨之民,独以鸟田,小大有差,进退有行,莫将自使”。所谓鸟田,王充《论衡·书虚篇》对舜禹的象田、鸟田做了解释,即“苍梧多象之地,会稽众鸟所居……象自蹈土,鸟自食苹。土蹶草尽,若耕田状,壤靡泥易,人随种之,世俗则谓为舜、禹田。”也就是《越王无余外传》中提到的“百鸟佃于泽”。如此,则是禹根据自然界动物的捕食等习惯,教民利用或驯化野生动物,使之为农业生产服务。

治理完洪水之后,禹通过对九州的考察,将土地按其质量分作九等,并按等级来制定贡赋。有了大禹打好的基础,后稷作为农业方面的专家才能“俾民稼穑,有稷有黍,有稻有秬”,这些皆是“缵禹之绪”。

另外,大禹对农业的重视还体现在薄葬之上。历史上,尤其是先秦两汉的文献对此有较为详细的记载。墨子作为禹的崇拜者,对大禹的可以说是不遗余力地推崇,甚至神化。而墨家是最受平民欢迎的一个学派,墨家主张身体力行地劳动是其对大禹精神继承的直接表现。在《墨子·节葬下》中记载了禹的丧葬方式,“葬会稽之山,衣衾三领,桐棺三寸,葛以缄之,绞之不合,通之不埳。土地之深,下毋及泉,上毋通臭。既葬,收馀壤其上,垄若参耕之亩,则止矣。”禹的葬礼十分简单,从“土地之深,下毋及泉,上毋通臭”来看,属于竖穴墓,且不封不树,绝不过度占用农业用地。这一点在各类文献中均有出现,如《吕氏春秋·节葬》“禹葬会稽不变人徒。”高诱注之:“言有所兴建,不扰民也。”《淮南子·齐俗训》“禹葬会稽之山,农不易其亩。”高诱注之:“不烦农人之田亩。”《越绝书·记地传》“因病亡死,葬会稽。苇椁桐棺,穿圹七尺,上无漏泄,下无即水。坛高三尺,土阶三等,延袤一亩。尚以为居之者乐,为之者苦,无以报民功,教民鸟田,一盛一衰。”《吴越春秋·越王无余外传》“命群臣曰:‘吾百世之后,葬我会稽之山,苇椁桐棺,穿圹七尺,下无及泉,坟高三尺,土阶三等。葬之后,曰:"无改亩,以为居之者乐,为之者苦。’”《嘉泰会稽志》“大禹陵”条:“刘向书云,禹葬会稽,不改其列,谓不改林木百物之列也。”以上种种都表明,禹已有通过节葬来保护农业用地,不耽误农业生产的意识,并且这种意识为后人所敬仰。

大禹死后,其人其事被不断地神化,禹也从人上升到了神,汉高祖刘邦“立官社,配以夏禹。”《淮南子·汜论训》中有“禹劳天下死而为社。”禹也是被作为社神而崇拜的,在现在的民间信仰中,作为社神的禹依旧被崇拜。

 

参考文献:

《诗经》《周易》《孟子》

《史记》《越绝书》《吴越春秋》《嘉泰会稽志》

《墨子》《韩非子》《吕氏春秋》《淮南子》《论衡》



文/张嘉旎